我的感官算是很敏銳,喜歡或不喜歡的東西,常就靠那第一印象。


今天跟我媽去買飲料的時候,我又點了石榴紅茶。突然想起,昨天、前天,我好像都喝了一杯。我提起:『這間店的石榴紅我應該有喝超過
50杯了吧!』我媽隨即說:『一定不止。』細想自己對石榴紅的迷戀,還真是一段歷史。

已經忘掉是多久前第一次喝下石榴紅茶,那時候這間店剛開不久,我媽常會去買各種不同的飲料。一開始這種封裝飲料店都是以珍珠奶茶為主打,我口味雖然吃的重,卻不喜歡吃甜食,很快就厭倦了。直到某天喝了石榴紅,酸和甜夾雜,卻各自分明而不強烈,更重要的是,它有解渴的功能,喝了後不會再口渴。對於一週喝不到500c.c白開水的我,還真是有用。久而久之,我的口味就被這間店慢慢制約了,只有它的石榴紅才合乎我的胃口,那種口感熟悉到可以立刻想像。一般店也有石榴紅,我喝過各家大型連鎖的封裝飲料,都沒有這種味道。

後來我發現了其中的差別,一般的店都只加了石榴汁,再加糖水和著冰茶就搞定了。其中少了一個重要的味道,就是一匙的濃縮桔醬。只有這間店額外加上這酸甜的桔汁,不讓口感只剩下石榴的單薄。石榴本身味道就不重,如果再只是加上水只是讓這杯飲料感覺像隔了層膜的水。所以一般人很難對石榴紅茶除了櫻桃紅的漂亮色彩外,留下好印象。


不管冬夏每逢口渴的時候,一般的開水已經解不了我的渇,非要到樓下買杯石榴紅才可以。所以到底喝過幾杯,其實我真的想不出來。每當吸管戳破那層塑膠皮,我便有種重回高三的感覺,痛苦的時候我會想盡辦法犒賞自己。當唸書唸到心情疲乏的時候,我會在回家的時候,帶杯石榴紅上樓,於是這段感覺也就和石榴紅甜中帶酸的味道合而為一了。


我很容易被一件東西深深扣住。或許是對感覺很挑,很難碰上自己喜歡的東西,一旦遇見就緊緊抓住不放。


高二的時候,學校早餐多一種選擇──
25元的各式便當。從我第一次吃牛腩飯後,覺得抓對了胃口,我就開始天天吃。其實那個飯還蠻油膩的,吃完會覺得嘴有點油。但我發了瘋的天天吃,大概吃了一個多禮拜,每天都直衝合作社買牛腩飯,直到我終於覺得膩了,而且天天吃油膩的早餐也不是辦法,我就停止吃牛腩飯,從那次以後,就再也不吃了。


其實從此不再吃是我克制自己戀物的方式,有些東西太容易接觸到,還是停止不了。


每次決定要吃麵,我
95都會去買一家榨菜肉絲麵。從我國中他開幕到現在,應該至少吃過100碗了吧!其實吃到現在,我還是搞不懂它哪裡好吃,而且我也真沒覺得它好吃,只是覺得還吃的順,那麼就吃吧!


這麼說來,也是我對口味不夠大膽,不敢嘗試各樣未接觸的玩意兒。


不只是食物,我對任何自己的喜好都有如此的偏執。就拿我喜歡某個運動員來說吧!我不知怎麼會喜歡上,但我一
旦喜歡了就幾乎不會改變了,我會像任何瘋狂的
fans一樣,關心所有關於她的事,在她比賽的時候提心吊膽的看著轉撥,剪下任何有關於她的報導。就算有所謂第二喜歡的選手,也只能拿去剩下百分之一的喜愛。當我迷上一個作家的時候,我會想盡辦法把他所有的作品看完,然後看盡一切關於他的報導。就怕忽略了哪一點而對他的創作生涯認識不夠完整,也就是一個不夠格的fan

我不敢說自己的個性乾乾脆脆,但對於喜愛這檔事,還算是強烈分明吧!


這樣的個性或許也影響到交友。當然不是第一眼印象好的,就一定是朋友。否則以我愛好美麗東西的眼光,不是只能跟人類中佔少數的俊男美女交朋友了。不過被我討厭的人真的很難再成為我的朋友,當然其中也有例外,為了不影響現在保持的還不錯的友誼,就不讓大家猜測了。而我的好友,果然都在我身邊持續了好一段時間,愛用老牌子的個性顯露無疑。


我的偏執好或不好,無從評斷。畢竟評斷一個人也得要蓋棺論定,更何況是評定一種人生態度呢!不過,就跟我老愛遲到一樣,我寧願說這是一種病。因為,這種病我也偏執的狂愛呢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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